02
2021.09
9月1日起,取消投标报名!两大施工新政开始实施!
01
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取消投标报名!
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相关内容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应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应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对招标的发起、过程和结果负总责。
探索施工、工程总承包领域“评定分离”改革,建立试点项目目录,试点项目由业主申报,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后列入试点项目目录,予以实施。
定标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可采用价格竞争法、票决定标法等。
取消评标委员会纸质名单打印,实行评标委员会名单线上加密推送至评标区智能身份识别门禁系统,评标专家进出评标区采用人脸识别和认证,减少人为操作的泄密风险。
建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行为的现场监督制度,专家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
02
100万元以下工程,不用办理施工许可证!
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
1、自2021年9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限额以下小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全面履行管理职责。
自2019年开始至今,广东、北京、成都、浙江、宁夏、福建、沈阳、山东等地陆续向住建部提出申请,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住建部均批复同意。
汇总如下:
广东:2019年9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北京:2019年12月9日起,社会投资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成都:2020年6月28日,住建部发布复函,同意四川省住建厅将成都市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浙江:2020年9月1日,住建部发布复函,同意浙江省住建厅将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宁夏:2020年9月1日,住建部发布复函,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福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沈阳:将需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不同意见。
黑龙江: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江西: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湖北: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川:自2021年4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山东:2022年1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甘肃: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03
5米以上的深基坑工程须全部接入监测平台,否则全面停工!
为有效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启用东莞市基坑工程安全监测预警平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