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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住建厅: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近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明确提出:
1、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我厅《关于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2020年第149号)规定,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二、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厅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各市(州)和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可参照本通告规定继续延续。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特此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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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即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通知原文: